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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?

来源:达州离婚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dzzylhls.com/   时间:2024-06-12 17:06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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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裁判准则如下所示:首先,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婴儿,以由母亲亲自抚育作为首选原则;
其次,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,应由双方面共同协商并做出决断。
若协商无果,则须根据救助双方利益最大化以及保护子女权益最佳化的基本原则,由相关司法机构进行裁决。
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儿童而言,应当充分尊重他们自由表达的个人意愿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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