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长领域
联系我们
- 姓名:郑鑫
- 手机:13398328869
- 邮箱:861892141@qq.com
- 证号:15117201511593300
- 律所: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
- 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00号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
信阳市一起军婚离婚案
来源:达州离婚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dzzylhls.com/ 时间:2014-08-06 15:08:54
原告赵某系解放军某部战士,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张某,短暂接触后,两人便同居生活,不久被告怀孕,无奈之下,两人便按当地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成为“夫妻”,后张某生育一子。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真正的了解,感情基础差,草率结婚后,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吵闹。频繁地争吵给原告思想造成极大的压力,也影响了其在部队的正常工作。
2012年,出于多种原因,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,成为合法夫妻,但依然是名合心不合,家庭矛盾越来越大,于是原告趁春节休假之机诉讼来院,要求依法判决与被告离婚。
考虑原告的身份特殊,部队休假时间严格且有限,按照相关规定,潢川县法院对该案开辟了绿色通道,快立快审。在立案的同时,承办人员即按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与被告及其家人取得联系,次日便于他们见面,送达了起诉书和相关法律文书,详细听取了被告的意见和想法。之后,经过反复细致的沟通,承办人员做了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思想工作,但两人依然僵持不下,和好不可能,离婚也不同意,且双方家人也参与其中,争执随时可能演变为冲突。
为妥善处理好此案,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和人之常情明确阐述了对该案的看法和建议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不厌其烦地做工作,促使双方冷静、理性地看待案件的争执焦点,最终在原告休假归队的前一天,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,双方同意离婚,并就子女的护养和财产分割也达成一致意见,且当场兑现。
至此,仅用十余天时间,信阳市潢川县法院谈店法庭辖区内的首起涉军维权案件得以妥善、圆满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