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长领域
联系我们
- 姓名:郑鑫
- 手机:13398328869
- 邮箱:861892141@qq.com
- 证号:15117201511593300
- 律所: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
- 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00号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离婚条件> 离婚常识--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什么?
离婚常识--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什么?
来源:达州离婚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dzzylhls.com/ 时间:2014-03-14 21:03:16
除双方存在有效的婚姻外,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为:(一)重婚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家庭成员;(五)遗弃家庭成员;(六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七)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;(八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